保住建发〔2020〕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有关要求,着力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健康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了保定市《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保定市财政局
保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
保定 市行政审批局 保定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