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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的通知

  • 作者:
  • 中国暖通空调网
  • 发布时间:
  • 2019-07-16

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现将《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印发给你们,望继续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指标和主要任务,促进全省城镇供热工作迈向新台阶。

       附件: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21日

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是河北省供热行业的第一个总体发展规划,是“十三五”时期全省供热行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强化供热规划的职能定位和作用,强化规划控制,促进供热可持续发展,是全省供热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按照河北省城市建设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快河北省城镇供热建设,确保到2020年底完成《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各项要求,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开展了中期评估工作,并由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河北和腾城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 〉中期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规划范围为河北省行政区内设市城市、县城。

       一、总体进展情况

       规划实施以来,我省供热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各项规划保障措施基本落实,城市供热快速发展,供热保障能力和供热管理水平大幅提高,为实现规划目标而确定的各项重要任务、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按计划进行,大型热源建设、供热节能、老旧供热管网改造、供热资源整合、热计量收费试点等重点任务均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二、规划目标实现评估

     (一)清洁供热率

       1. 规划目标

       全省县城及以上城市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基本全覆盖,清洁供热率达到95%以上(约束性指标)。其中2017年达到75%以上(约束性指标),大气污染防治传输通道城市(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以及定州、辛集市)20万人口以上县城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

       2. 发展情况

       “十三五”中期,全省供热事业继续快速发展,锅炉替代工作圆满完成,老旧管网改造工作持续推进。

       截至2018年底,全省各设区市、县、区皆实现了集中供热,全省总供热能力12.49亿平方米;总用热面积12.35亿平方米,相比“十二五”期末增加1.67亿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10.51亿平方米,相比“十二五”期末增加1.96亿平方米。

     “清洁供热”是指供热过程中各类污染物排放指标满足现行国家政策、标准的各类能源供热方式的统称。截至2018年底,全省热电联产(燃煤)、区域锅炉房(燃煤)、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燃气、工业余热、地热能、光能、生物质和电能等)等供热面积达到12.10亿平方米,占全省总用热面积的97.98%,即全省清洁供热率达到97.98%。
       3. 评估意见

       “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为落实《意见》要求制定的18个专项实施方案。其中,涉及城镇供热方面的有农村散煤治理、城镇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治理和火电行业减煤等4个专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优化火电结构、淘汰燃煤锅炉供暖能力、积极布局热电联产和大型区域锅炉房集中供暖、因地制宜发展清洁能源供暖、消除散煤污染为主要工作。方案实施取得了积极的阶段性效果,目前,小型燃煤热源皆进行了拆除或清洁能源替代,大型燃煤区域锅炉房和热电联产机组等集中供热热源实现了污染物达标排放和超低排放,达到清洁供热要求。全省县城及以上城市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基本全覆盖,清洁供热率提前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二)供热方式和能源结构

       1. 规划目标

       各地结合自身气候特点、资源禀赋、能源条件,因地制宜,优先利用工业余热、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天然气、电能等能源供热方式,进一步提高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供热比例;大力发展燃煤、燃气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改造和挖潜现有电厂提高供热能力;鼓励风电、光电、电力富裕地区积极探索采用电(储)供热等方式。

       力争煤炭在供热一次能源消耗比重下降到60%以内(预测值),其中全省超低排放的燃煤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为45%左右(预测值),高效清洁燃煤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率控制在12%以内(预测值);工业余热、地热能、天然气与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率力争提高到35%以上(预测值)。

       2. 发展情况

       供热结构:到2018年底,全省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燃煤、燃气)、工业余热、地热利用及其他集中供热面积10.51亿平方米,集中供热率达到了85.10%;小型锅炉房(燃煤、燃气、电力)、工业余热、地热利用、热泵及其他分布式供热面积0.96亿平方米,分布式供热率7.77%;燃气壁挂炉、电采暖、燃煤炉具及其他分散采暖供热面积0.88亿平方米,分散式供热率7.13%。

       能源结构:到2018年底,全省热电联产热源(燃煤)供热面积6.24亿平方米,占总用热面积的50.53%;区域锅炉房热源(燃煤)供热面积2.91亿平方米,占23.56%;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2.83亿平方米,占22.91%;燃煤小锅炉、户用燃煤炉具及其他热源供热面积为3712万平方米,占3.00%。

       截至2018年底,全省城镇供热区域燃煤锅炉共388台,总供热能力26525蒸吨,单台锅炉规模为35~160蒸吨。(见表1)

1   全省供热能源利用方式统计表

供热方式

“十二五”末(2015年)

“十三五”中期(2018年)

(亿m2

比例(%

(亿m2

比例(%

热电联产(燃煤)

4.72

44.19%

6.24

50.53%

区域锅炉房(燃煤)

2.78

26.04%

2.91

23.56%

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燃气、工业余热、地热能、生物质和电能等)

2.35

22.01%

2.83

22.91%

燃煤小锅炉、户用燃煤炉具及其他热源

0.83

7.74%

0.37

3.00%

合计

10.68

100%

12.16

100%

       煤炭在供热一次能源结构中占比为74.09%,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占比约22.91%。

       3. 评估意见

       截至“十三五”中期,全省城镇供热热源基本形成了以热电联产和区域锅炉房为主,燃气、地热能、工业余废热、电能等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供热为辅的能源结构,实现了供热方式多元化和能源的梯级利用,推进绿色供热快速发展。同时,煤炭在供热一次能源结构中占比74.09%,仍占有绝对比重,距离《供热规划》中提出的60%以下的目标要求相差很大。通过近几年的供热实践,应该看到,受天然气气源能力和供热成本影响,以及随着清洁燃煤利用技术的不断发展,在现阶段,清洁燃煤集中供暖是实现环境保护与成本压力平衡的有效方式,未来较长时期内,在我省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仍将是基础性热源的主要方式。

     (三)综合能耗水平

       1. 规划目标

       推动城镇建筑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新建居住建筑执行75%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

       2. 发展情况

       2015年,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65%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基础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DB13(J)185–2015。

       2016~2018年底,全省设区市建成区共完成改造供热管网长度共计3091公里。为全面提升我省市政公用行业整体水平,有效改善城镇供热管网运行现状,持续推进市政老旧管网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河北省城市市政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2018年4月20日~22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在廊坊国际会展中心共同主办了“河北省冬季清洁取暖典型案例展示交流活动”。

       3. 评估意见

     “十三五”期间,河北省在设计、施工、使用各环节已全面执行新建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公共建筑65%节能标准。全省供热单耗指标有待进一步确定。

     (四)智慧供热系统

       1. 规划目标

       各供热企业基本建成智慧热网调度指挥系统,有条件市、县(区)力争建成热网智能监控平台,实现智能供热、精准供热的目标。

       2. 发展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省各设区市供热公司积极通过加快管网改造、完善仪表配置,相继开展了“智慧热网”建设工作,建立了企业智能化管理平台,在供热区域初步形成供热“一张热网,多个热源,供需协调,市场化运行”的结构,基本实现“稳定供热、均衡供热和舒适供热”。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城镇供热智能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河北省供热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河北省供热监管信息平台数据采集及接口技术导则》和《热用户室温远程监测技术要求》,提出了“智慧热网”建设的详细目标、具体内容和重点工作。

       全省供热监管信息平台于2018年建成,2018~2019年度采暖季上线运行。供热监管信息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全省安全、排放、质量和能源消耗与储备的供热信息监控系统,扩大了供暖收费监测区域和监测点,提高了数据统计分析的准确率。省级供热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的稳步推进,为及时有效处理冬季供热问题提供了基本保障。

2   河北省供热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各市、县阶段统计表

实施阶段

设区市主城区

县、区

方案阶段

唐山市

定兴县、青县、河间、任丘、肃宁、献县、泊头市、东光、南皮、吴桥、海兴县、黄骅市、盐山县、渤海新区、孟村县、馆陶县、鸡泽县、武邑县、故城县、滦县、曹妃甸、广宗县、内丘县、任县、蔚县、张家口塞北管理区、张家口察北管理区、张家口市宣化区、张家口市下花园区、石家庄市藁城区、行唐、晋州、栾城区、清苑县、宽城县、滦平县、平泉市、承德市双滦区、邯郸市肥乡区、邯郸市永年区、承德市双滦区、宽城县、滦平县、平泉县、

实施阶段

秦皇岛市、邢台市、张家口市

临漳县、涉县、阜城县、枣强县、唐山市海港区、唐山市南堡开发区、迁西县、迁安县、滦南县、威县、赞皇县、赵县、正定县

投运阶段

石家庄市、保定市、沧州市、邯郸市、衡水市、

廊坊市、承德市、辛集市、定州市

涞水县、徐水县、武安市、磁县、峰峰矿区、景县、遵化市、乐亭县、沙河市、张北县、沽源县、怀安县、井陉县、新乐市、元氏县、隆化县、承德市开发区、营子区、围场县、唐山市芦台开发区、隆化县、围场县、兴隆县

       截至2018年底,我省70%以上市、县已不同程度开展了供热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3. 评估意见

        各供热企业智慧热网调度指挥系统和省、市、县(区)三级热网智能监控平台工作进展顺利,基本实现预期阶段性目标。

     (五)行业管理及供热安全

       1. 规划目标

       建成组织完善、管理科学、运行高效和保障有力的供热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发挥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行业的主导和监督作用,加快供热配套政策和市场机制建设,促进供热行业向专业化、市场化和集约化转变。

       2. 发展情况

       在2016年全省所有市县完成第一轮供热规划编制的基础上,2017年以来又按照清洁供暖的新要求,115个市县全部完成了供热专项规划修编,这是我省首次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供热专项规划全覆盖,初步建立了一个层级明确、分工合理、有机衔接、统一协调、完整有序的供热专项规划体系。

       “十三五”以来,我省陆续出台了《关于修订〈河北省供热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热安全保障的通知》《关于全力做好2017~2018年采暖期城镇供热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政策文件,涵盖供热行业安全运行、应急、智能热网建设等方面内容。这些文件的出台使我省供热行业管理政策进一步完善,对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尤其是2017年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集中供热直管到户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对辖区内所有集中供热企业供热直管到户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详尽台账,分类整改,消除了供热管理体制不顺的死角。

       同时,各设区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相继出台供热管理条例或办法,基本上已将供热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3. 评估意见

       该项工作稳步推进,供热法规、规章和制度逐步完善,有效规范了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全省供热健康管理有序发展。

        三、存在问题分析

     (一)全省用热面积和热源建设发展较快,区域发展不平衡

       从整体数据上看,全省热源供热能力与用热面积基本持平,但在局部区域范围内,存在个别地区供热能力过剩、部分地区供热能力不足,分布不均现象较为明显。

     (二)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供热得到较快发展,但在供热中占比仍然偏低

       截至2018年底,全省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供热总面积已达2.65亿平方米,较“十二五”末增加了0.33亿平方米,但在全省总供热面积的占比却略有下降。

     (三)热网总体技术水平提升,但距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目前,一个城市内由一家或多家热力公司承担供热运行,各热力公司之间自成系统,在现有体制下,无法实现区域内多热源“一张网”联网运行,保证供热安全,同时降低供热能耗,提高热力网利用率和投资效益。

       在老旧管网改造方面,部分县市存在改造投入不足、重视不够,尤其是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小区二级管网,改造体量大、投资高、任务重。

     (四)供热管理逐步理顺,但监管和退出机制仍待完善。

       随着供热市场逐步放开,通过PPP投资模式,参与城市供热的国有和民营企业越来越多,但各地缺乏相应行业准入、考核和退出机制。投机资金无序且盲目的进入和退出,不仅影响供热的可靠性,进一步还会影响社会和民生稳定。

       四、下步措施及重点工作

     (一)加快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

       到2020年,全省供热企业的集中供热系统要基本建成无人值守换热站,供热面积在200万平方米以上的,要基本建成智能供热系统;有条件的要建成环保监控系统、安全保障系统、供热服务系统和供热企业管理系统。总供热面积在2000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要建成城市智慧供热监管指挥系统。

     (二)积极完善供热行业运营机制建设

       重点研究“城市一张网”运行过程中多热源调度、热网协调、热媒统筹机制,建立科学的全省城镇供热时段气候协商制度,落实供热市场准入、监管、退出机制。

     (三)加强供热全过程节能降耗水平建设

       在现阶段清洁供热取得一定成效水平情况下,工作重心逐步向节能降耗水平建设方面来。积极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加大在供热管理、热能生产、管网输送、用户能耗等供热全过程方面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的研究、实践、考核工作。

     (四)加强供热规划设计管理,规范规划成果审查和批复

       加强供热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适应新的能源产业和环保政策,在全省各地即将完成的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推动新一轮城市供热规划特别是新能源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规范供热规划成果审查批复。